第一百一十九章 混元御統(tǒng)
在公孫修命賈范起草的詔書中,全稱為《混元御統(tǒng)詔》中,一共贅述三件為政舉措:
其一,不管是漢人或者高句麗人,皆為燕國百姓,今后要試著講漢語、著漢人衣冠,地方縣諸官吏設(shè)置漢學府授課,教導(dǎo)漢語、督查衣襟,完備高句麗人的漢化,不可疏忽,一視同仁。若有欺凌百姓、挑動事端胡漢對立者,法皆斬不赦。
其二:為鼓勵生育,男子年二十,女子年十七,需及時安排婚配嫁娶,按年齡嫁娶者可免一人稅,生...
在公孫修命賈范起草的詔書中,全稱為《混元御統(tǒng)詔》中,一共贅述三件為政舉措:
其一,不管是漢人或者高句麗人,皆為燕國百姓,今后要試著講漢語、著漢人衣冠,地方縣諸官吏設(shè)置漢學府授課,教導(dǎo)漢語、督查衣襟,完備高句麗人的漢化,不可疏忽,一視同仁。若有欺凌百姓、挑動事端胡漢對立者,法皆斬不赦。
其二:為鼓勵生育,男子年二十,女子年十七,需及時安排婚配嫁娶,按年齡嫁娶者可免一人稅,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