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不少讀者討論這本小說的第一人稱問題,所以前兩天特地發(fā)了一個相關的說明,對此解釋了一番,但可能放在太后面了,不是一直追文的朋友大概看不到那里。
為了讓新來的讀者更方便看到,我在這里再次說明一下(看過的朋友可以忽略),當然,有什么疑問歡迎大家留言評論。
首先,為什么用第一人稱?
因為第一人稱是推理小說最慣用的一種視角表達形式。
偵探推理,尤其是本格推理,是一種特殊的類型小說,它的主要看點就是設謎和解謎。
一般來說,作者和讀者都會從一個解謎者的身份切入過程,通過一層層發(fā)現(xiàn)線索,抽絲剝繭,甚至先于偵探發(fā)現(xiàn)真相來獲得閱讀快感。
從這個角度來說,第一人稱引帶讀者進入偵探角色,是最為方便,最為真實的。
大家可能玩過劇本殺。在游戲里,每個人拿到的劇本基本都是以“我”開始的,而且你不會知曉其他角色的劇本——如果都知道所有信息的話,這游戲就沒法玩了。
因此,如果要在一部推理小說里開全視角,那是一件特別焚琴煮鶴的事情,說毀了這部小說也不為過。
所以,大家若翻翻古今中外的推理小說家的代表作品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通常他們選用人稱視角時,大部分是第一人稱,或者是強化的第三人稱跟隨形式(宛如第一人稱)的視角介入故事的。
從推理鼻祖埃德加·愛倫·坡,到柯南·道爾的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,再到新本格的島田莊司、綾辻行人,再到近年的麻耶雄嵩、西澤保彥等本格作家,他們的代表作大多都是第一人稱,或者是緊跟偵探的第三人稱視角(比如橫溝正史的金田一耕助系列)。
其次,全視角的推理小說有沒有?
有。
但全視角的推理小說,基本上到頭來都是敘述性詭計。
我之前也寫過全視角,從五、六個人物的行動線去講述故事,最后也落筆在敘述性詭計上。
但問題是,對《十惡臨城》這種預計百萬字以上的長篇,開敘述性詭計是件特別麻煩,而且讀者最終觀感會很不好的事,會讓人產生一種看了一百多萬字,敢情作者你玩我的趕腳。
那有沒有長篇敘詭小說呢?
有。比如折原一的“倒錯”系列——但不幸的是,這個系列也基本是第一人稱為主……
第三,《十惡臨城》并非是一部完全第一人稱視角的小說。
傳統(tǒng)推理小說有一個特別重大的缺陷,那就是一切依賴于偵探,無論是案情發(fā)生,破案過程和最后解析都從偵探一人寫起。
作為一個常年寫推理的作者,我深知這個局限。所以,在這部小說中,我把故事設定成了一個半過去式的時間線。
在小說里,除了主線和主要案情之外,對案件中的嫌疑人、受害者、兇手、真相解答,乃至其他偵探所面臨的情況,基本上都是從第三人稱講述,既盡力克服第一人稱的視角局限,又不傷害案件原有的解謎過程。
第四,小說里的第一人稱主角,并沒有一般小說里第一人稱的“我”能力無限開掛,自吹自擂的弊病。
如果大家進入小說,就發(fā)現(xiàn)“我”只是一個和你我相似的正常人。
他沒有那種一掌動乾坤,兩掌滅人倫,三掌藏獒斃,四掌宇宙焚的開掛人設,也沒有誰見誰愛,左擁右抱的霸總地位。他對案件的認知更貼近讀者的感覺。
第五,如果將來開新小說的話,我也打算試試強化第三人稱的寫法。
最后,再次感謝大家對《十惡》的支持!也順便再次大臉求票~